根据中央、省委部署和《儋州市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总体方案》要求,从2005年
1月开始,用半年左右时间,在我市党政机关和部分企事业单位党员中开展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切实搞好这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搞好第一批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要性
开展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党政机关和部分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集中,党员比例高,教育对象的文化层次和政策水平比较高,是基层单位和群众关注的重点,是我市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的重心。认真谋划和切实搞好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对进一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至关重要。同时,搞好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可以积累好的经验,给第二、第三批的先进性教育活动起到示范的作用,为完成市委九届五次全会提出的目标任务打下良好的基础。为此,市直机关和企事业各单位党组织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下大力气抓好开局和起步的工作,从一开始就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力求取得实效,坚决防止流于形式和走过场,认真扎实地搞好我市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
二、范围和对象
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范围和对象是市直机关和企事业各单位党组织,具体名单附后;市委办、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安排在第三批进行。
流动人员中的中共党员,在市内流动的,一般应回原单位党组织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在市外流动的,一般应在流入地党组织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聘用、借用人员中的中共党员,一般应在聘用、借用单位党组织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但尚未转移组织关系、且没有固定工作单位的党员,一般应将组织关系转至其居住地党组织,暂时不能转移的回原单位党组织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
三、集中学习教育各阶段的主要任务和要求
市委召开先进性教育动员会议后,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单位原则上即开始集中学习教育活动。集中学习教育的时间一般不得少于3个月。整个集中学习教育活动要紧紧抓住各阶段中的13个重点环节。
(一)学习动员阶段(2005年1月26日至2月28日)。
1、搞好思想发动和骨干培训。
(1)1月26日,召开市委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动员大会,进行工作部署。
(2)1月26至27日,培训市委先进性教育活动督导组成员和第一批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市直各单位骨干。
(3) 市直机关和企事业各单位党组织要及时召开部署会议,按照方案要求,立即开始先进性教育活动。
(4)开展问卷调查,进一步了解群众对党员和党组织的评价,摸清党员和党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征求对搞好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意见和建议。
(5)大力宣传全国、省、市近年来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
(6)策划和开展"先进性见行动"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主题活动,市广播电视台和儋州通讯开辟"先进性教育"活动专栏。
2、开展集中学习。
(1)采取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读原文与听辅导相结合等形式,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读本》,重点学好党章。学习一般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采取集中学习、上党课、看录像等形式,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40个学时。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采取送教上门、帮扶结对的办法组织学习。每个党员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学习心得体会。
(2)党员领导干部上党课、作形势报告.市主要领导分别作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专题报告和经济形势报告,市直机关和企事业各单位党组织也要开展相应活动。
(3)组织先进事迹报告团作巡回报告,组织讲师团作辅导报告。
(4)举办学习体会交流会.市委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一次全市先进性教育活动理论学习体会交流会,市直机关和企事业各单位党组织也要组织一次理论学习体会交流会。
(5)对党员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市直机关和企事业各单位党组织可根据实际,组织党员到烈士陵园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参观学习,接受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
3、明确新时期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具体要求.组织党员对照党章的规定和《意见》(中发[2004]20号]中提出的基本要求,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认真学习讨论,明确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具体要求。
(二)分析评议阶段(3月1日至4月20日)。
4、广泛征求意见.党组织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设立意见箱、专线电话等多种形式,收集党员、群众对每个党员及党组织的意见。征求意见的范围: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征求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工商界代表、老干部代表、所在单位党员、群众及下属单位、服务对象的意见;一般党员征求所在支部党员、群众的意见。党组织要将征求到的意见如实向党员反馈。
5、开展谈心活动.主要领导与班子其他成员、班子成员之间、领导干部与党员、党员与党员之间开展谈心。通过谈心活动,进一步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沟通思想,相互提醒,增进团结。
6、撰写党性分析材料.组织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按照新时期党员先进性的要求,全面总结自己2002年以来的思想、工作和作风等方面的情况,重点检查存在的问题,从世界观的高度认真剖析思想根源,形成党性分析材料。党员领导干部的党性分析材料4000字左右,普通党员的党性分析材料2000字左右。
7、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每个党员按照准备好的党性分析材料,逐个进行对照检查、自我批评,党员之间进行互相评议、开展批评。领导班子还要召开党员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员要根据评议意见,认真修改好自己的党性分析材料。
8、召开支委会。党支部根据民主评议情况、征求到的群众意见和党员一贯表现,提出对每个党员的评议意见。
9、向党员反馈意见。党支部向每个党员反馈评议意见,指出存在的问题。对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党员,要进行批评教育,促其改正。
10、通报评议情况。党支部以一定的方式,在所在单位和服务对象代表等范围内向群众通报民主评议党员的情况
(三)整改提高阶段(4月21日至5月30日)。
11、制定整改方案。针对征求到的意见和民主评议中反映的问题,党员个人、基层党组织和领导机关要分别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重点,确定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
12、认真进行整改。根据制定的整改方案,对群众在评议中反映强烈的党风、政风、行风方面的突出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各级党组织对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党员个人对自我剖析和查找出的突出问题,认真整改。通过整改,全面落实市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以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加强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党的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努力实现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新跨越,加快实现中等城市目标。
13、向群众公布整改情况。党员个人和基层党组织制定整改措施和进行整改的情况,在所在单位和服务对象代表的范围公布;领导机关制定整改措施和进行整改的情况,在下一级党组织和服务对象代表的范围公布。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集中学习教育基本结束后,要用三个月左右的时间,认真做好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的工作。一是对整改情况进行梳理,对应当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问题,要集中力量切实解决;对暂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向群众作出说明;整改效果不好、多数群众不满意的,要在上级党组织的监督下重新进行整改。二是党支部对优秀党员以适当方式进行表扬。三是这次教育活动不搞一个组织处理阶段,民主评议也不确定党员的格次。不把组织处理作为一个单独的阶段,并不是不要进行组织处理。对经教育不改、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党组织要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按照正常程序进行组织处理。对违纪党员,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对问题一时查不清楚的党员,不要急于处理,待问题查清楚后,再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党员进行组织处理,要严格把握政策界限,注意区分党员一时一事的表现和长期一贯的表现,区分主观因素和客观因素,不以偏概全,不采取以票取人或末位淘汰等简单的方法。四是建章立制,努力探索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要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把那些符合条件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内来,改善党员队伍的结构。
上述工作结束后,市直机关和企事业各单位党组织要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向下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群众通报先进性教育活动有关情况,采取群众代表评议和在群众中随机抽样调查等形式,由市委督导组和市直机关和企事业各单位党组织对下一级的先进性教育活动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多数群众不满意的,必须及时"补课"。
市直机关和企事业各单位党组织和市委督导组要认真进行总结,一并于5月底前向市委写出总结报告。市委将于6月初召开大会,总结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经验,并将有关情况上报省委,部署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工作。
四、需要把握好的几个问题
1、认真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坚持把不断提高思想认识贯穿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始终,用中央关于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统一思想,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搞好先进性教育活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把解决党员的思想认识问题同解决党员的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做好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要有针对性地解决好先进性教育活动每个阶段出现的思想认识问题,努力做到先进性教育活动向前推进一步,党员的思想认识提高一步。
2、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 党员领导干部在下功夫抓好 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先进性教育活动的过程中,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带头参加学习,带头查找问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结合各自实际,带头给党员讲党课或作专题报告。要过好双重组织生活,在参加所在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同时,参加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
3、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切实找准和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好党员和党组织存在突出的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党风、政风、行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影响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本部门本单位内部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党风、政风、行风有明显改进,机关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有明显提高。
4、做好联系群众的工作。 认真落实"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广泛开展以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实践活动,真心诚意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采取多种有效形式,组织广大党员走出机关,深入基层,真心实意地为贫困地区、困难企业排忧解难,联系和帮扶贫困户和困难职工群众,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5、切实促进各项工作。正确处理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与做好本单位当前各项工作的关系,紧紧围绕现代化建设和行政业务工作,合理安排,相互促进,协调发展。通过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加大工作措施,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积极性,推动各项工作,切实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6、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把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与经常性的党建工作结合起来,着力选好、配强市直机关和企事业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提高党务干部素质,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完善党员教育培训、表彰激励、考核评价等相关制度,认真研究探索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有效途径,努力形成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常抓不懈的机制。
五、加强领导和指导
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是党的政治生活中一件具有深远意义的大事。全市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党员及党员领导干部“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广大人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的目标总要求,把先进性教育活动切实抓出成效来。
加强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要建立强有力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并做到健全一个机制、落实四项制度。市委成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在市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市委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具体安排和指导。制定好市四套班子领导成员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工作方案,报省委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市直机关和企事业各单位党组织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制定本单位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工作方案和领导班子先进性教育活动工作方案,并报市委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市直机关和企事业各单位党组织主要领导,除了参加省、市的重要会议、活动和急需处理在短时间外出的活动外,一般不安排外出活动。先进性教育活动要本着勤俭节约的精神进行,同时保证必要的经费。各机构在运行过程中,要建立健全有效的工作保障机制,落实以下制度。
一是落实领导责任制。 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领导关系,原则上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确定,市直机关和企事业各单位党组织要全面负责,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其他党员领导干部要结合分工协助抓。党支部书记作为直接责任人要履行具体组织实施的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市直机关和企事业各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既要带头做各个环节的表率,又要带头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上党课,抓好领导班子集中学习,请基层优秀党员作经验介绍,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分析评议和整改提高。
二是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市委决定在我市开展保持共 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期间,建立市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市直机关和企事业各单位党组织领导干部也要结合各自分工确定联系点。通过深入联系点调查研究、督促检查、具体指导,努力使联系点成为先进性教育活动示范点。要帮助联系点进一步找出工作差距,理清工作思路,解决实际问题。
三是落实督查制度。 按照逐级负责的原则,市直机关和企事业各单位党组织要加强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在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开展时,市委向市直机关和企事业各单位党组织派出督导组。督导组要通过各种有效方式,了解所去单位先进性教育活动情况,提出建议,督促解决问题。市直机关和企事业各单位党组织对上级派出的督导组的工作,要积极支持,密切配合。
四是落实群众监督评价制度。 要制定有效的工作方案,以利于充分吸收群众参与,广泛征求和听取群众的意见,及时向群众公布有关情况,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要坚持时间服从质量的前提,不能片面抢时间、赶进度,影响质量,影响实效。教育活动由上一阶段转入下一阶段,各单位党组织要对上一阶段情况进行小结。
五是搞好舆论宣传和引导。 充分运用市广播电视台、儋州通讯等宣传媒体,大力宣传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根本目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指导原则,宣传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中的先进典型,宣传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做法、经验、成效和整改情况,接受群众监督,为先进性教育活动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第一批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单位
中共儋州市委保持共产党员
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
第一批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
教育活动的单位
(共100个)
一、市直机关党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37个)
公安局、教育局、政府办、人事劳动保障局、国土环境资局、建设局、农业局、海洋与渔业局、卫生局、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发展和改革局、统计局、民族宗教事务局、商务局、交通局、民政局、财政局、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审计局、科学与信息产业局、司法局、农税局、社会保险费征稽局、人大办、信访局、统战部、政法委、党校、科协、政协办、老干局、总工会、团委、妇联会、侨联会、工商联、残联会
二、市直事业单位党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26个)
林业局、水务局、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粮食局、环境卫生管理局、广播电视台、农业综合开发办、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畜牧中心、城建监察大队、招商局、市场物业管理中心、接待科招待所、史志办、档案局、旅游局、美扶项目办、木棠项目办、白马井项目办、政府采购中心、国资办、农机中心、糖办、热作中心、房管局、市政管理处、园林处、卫生防疫站、市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所
三、垂直、双管单位党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15个)
人民法院、检察院、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盐务局、气象局、邮政局、儋州电信公司、烟草局(公司)、公路分局、药检所、农垦办事处
四、企业单位党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17个)
省汽儋州分公司、二轻总公司、医药总公司、粮油总公司、供销联社、自来水公司、农村信用社、移动公司、城建总公司、房地产总公司、益众食品公司、化工总公司、宝强水泥厂、兰洋水泥厂、华昌水泥厂、成信橡胶厂、机动车驾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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